驱动中国2022年11月22日消息 2022年世界杯正在卡塔尔举行,除了赛事令人关注外,赛场上的一些中国元素也备受瞩目,相信不少球迷都在直播中看到了海信集团打出的广告语"中国第一,世界第二"。社交平台上,有人表示海信"赢麻了",也有网友调侃"海信:我不允许任何人不知道我是老二"。
然而很快就有人发现了问题,"这个不违反中国广告法吗?" 有网友如是说。
甚至法律界人士也现身说法,微博用户@商经法刘安琪分析称,从广告法的角度来看,"中国第一"的内容存在不妥,广告法第9条明确规定,禁止使用国家级,世界级,最佳等词语,"第一"也在禁用之列。
不过他也指出,广告法的适用范围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活动,海信公司自然是境内法人,但其作为22年世界杯官方赞助商,通过国际足联在卡塔尔赛场发布广告,很难认定为我国境内的广告活动。海信的行为不适用我国广告法,但《反不正当竞争法》可以管。
观察者网在报道中也提到,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企业合规法律专家赵嘉炜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海信的行为同时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因为支撑海信"中国第一,世界第二"宣传的,是自身电视机产品的出货量,但它并没有在广告牌的显著位置标明这一点。这就可能引人误解是海信宣传自己的品牌整体"中国第一,世界第二",这显然是不符合事实的。而《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广告法》不同的一点在于,前者并不仅限于规制中国境内的行为。
值得一提的是,这并不是海信第一次在世界杯广告中投机取巧。2016年,海信把"海信电视,中国第一"的广告语打在欧洲杯的赛场上,2018年又在俄罗斯世界杯的赛场边打上了"中国电视,海信第一"的广告词,引发讨论。而在广告露出带动下,海信产品一度出现脱销,直接拉动品牌海外营收同比翻倍增长,其海外业务占比从2016年的33.92%增至2021年的5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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