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执委函〔202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办好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根据《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章程》(教职成函〔2021〕11号),现决定开展2023-2024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区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二)申请单位须服从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执委会的领导。
(三)申请赛项范围见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设赛指南(2023-2027年)(以下简称“指南”)。
(四)赛项申请单位应充分考虑区域内职业院校专业建设水平、场地、周边住宿、交通等保障条件。
(五)申请单位须得到省级政府支持和配套经费支持,并制定赛区承办方案和赛事宣传工作方案。
(六)申请单位应一并提交赛项意向承办院校信息,承办校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较强的专业优势。与所申报承办赛项相关的专业是省级及以上高水平、品牌(特色)专业(群),师资和实训条件良好,2023年之前有立项相关专业的校级以上资源库建设。
2.具备良好的产业环境。所申报的赛项与当地的优势产业相吻合,与当地企业具有良好的校企合作关系。
3.具备丰富的办赛经验。近三年承办过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或具有一定规模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优先。
4.具备满足办赛需求的场地条件。能够提供宽裕的比赛场地,同时赛场能满足视频监控无死角。
5.具备满足办赛需求的设备设施。能够保证根据赛项实施方案,对比赛用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施设备数量充足、性能完好,能够满足比赛要求并配有备用设备。
6.具备较强的接待能力。区位优势明显,市内有机场、高铁站、地铁等,交通便利。赛点周围宾馆数量充足,住宿环境良好,能够满足专家、裁判和参赛选手的住宿需求。
7.具备较强的组织保障能力。编制周密完善的赛事组织方案,设置协调联络、后勤保障等职能小组;有完备的应急工作预案,包括各类安全和比赛过程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预案。
8.具备较强的赛事宣传能力。具有开放办赛和现场直播条件,能够做到在不影响比赛的前提下,全过程、全方位安排现场直播,设置观摩区;能全方位宣传大赛,通过网络、电视、报刊等多种途径对大赛进行赛前、赛中、赛后全过程的宣传报道。
二、申请规则
(一)申请单位一次性申报2023-2024两年比赛赛区和承办赛项。除开幕式所在赛区外,各赛区申请常规赛项(每年赛)不超过10项,申请2023年单数年赛项和2024年双数年赛项各不超过5项。开幕式所在赛区申请常规赛项不超过40项,申请2023年单数年赛项和2024年双数年赛项各不超过20项。申请单位须兼顾中、高职项目,提交赛项应依据申报意愿进行排序。
(二)赛场设置坚持赛区内“能集中不分散”原则,主要选择交通和住宿便利的城市,原则上不在县级(含)以下区域设置。
(三)适当考虑各省对大赛的支持力度,对教育部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西部民族地区、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申请赛项适当倾斜。
三、申请流程
(一)赛区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指南(附件1)中的设赛方向提出申请,填写《2023-2024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区申请表》(附件2)及其他支撑材料(要求见附件3),报送大赛执委会办公室审核。各赛区执委会依据学校申请意愿进行遴选,确定申请赛项及承办校排序。
(二)统筹安排。大赛执委会成立赛区设置工作组,按照各赛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统筹安排。大赛执委会通过协商与专家会议方式,确定赛区安排结果。
(三)公布名单。赛区安排经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审定后,由大赛执委会公布。
四、材料报送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2023-2024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区申请表》电子版及相关支撑材料扫描件于2023年4月7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sqgl@chinaskills-jsw.org,同时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于2023年4月7日前(以邮寄日期为准)寄送至大赛执委会办公室。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刘老师 010-58556742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4号富盛大厦1座16层大赛执委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29
附件:1.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设赛指南(2023—2027年).docx
2.2023-2024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区申请表.docx
3.支撑材料要求.docx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行委员会
(教育部职业教育发展中心代章)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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